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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府重点招商企业项目用地 被一国企非法挖土怼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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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还钱    等级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7:16:28    编 辑   

  天津:政府重点招商企业项目用地 被一国企非法挖土怼惨
  本网讯【记者 马秋岩 李庆 王瑞 天津报道】: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由于当地一家国有企业非法挖土卖土行为,直接导致该企业项目被迫中途夭折,企业损失惨重,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令人扼腕叹息。
  第四方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物流公司) 是在第三方物流无法满足现代社会所急需的覆盖面更为广阔的前提下推陈出新的更适合时代需要的集团化企业,2009年由天津市滨海原汉沽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进。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四方物流公司筹划了《渤海湾世界商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项目(地址位于天津汉沽IT产业园内,中心渔港东侧两公里处,占地两平方公里),旨在打造集办公与生活于一体的大学生创业园。

  图:四方物流公司《渤海湾世界商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项目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批准的部分文件。
  2009年6月29日天津市汉沽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汉沽行政许可【2009】58号文件,准予第四方物流(天津)有限公司申报的渤海湾世界商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予以备案。同年9月23日,天津市汉沽区人民政府与天津四方物流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该项目用地经天津市土地规划委批准后,天津四方公司花巨资对土地进行了平整,准备对项目启动进行招商。2009年7月,天津市委市政府等主要领导亲自到项目地视察指导,给予项目很高的评价,对四方物流公司进行鼓励。

  图:长芦汉沽盐场非法取土卖土,导致政府部门批准的四方物流公司项目用地被挖成了人工湖,令人十分可惜。
  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四方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岂料项目尚未动工,长芦汉沽盐场(全称为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就指使原主管副总丁吉生及土地办主任蔺波,从2013年开始,在没有取土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就在我们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规划面积内,在我们花费巨资平整好的土地上,进行了疯狂地非法挖土卖土行为,一直延续到2014年6月份,项目用地被挖成了长1273米、宽550米、深10米左右的巨型废坑,被挖走了700多万方,其价值达到了七个亿以上,造成我公司停工、停产损失无法估计。期间我公司从相关人士口中得知,此次卖土合同为两米深,但他们却挖到十米左右深。拉土车队白天休息晚上开始大规模的拉土,他们把土拉走之后就会由盐场的工人往里放水,以掩盖违法卖土事实,卖土直接导致形成了巨型废坑。此巨型废坑不止这一处。是谁给盐场这么大的权力,把我们企业规划内的土卖掉的,我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到现场阻止过,但是遭到了盐场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领导对我项目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进行严重的威胁恐吓。在我项目管理人员就此事进行上访之后便遭到了汉沽盐场的报复,汉沽盐场的领导派人把我单位工地上的输电线路剪断拆下,并且全部拉走,进行断电行为,并以防讯的名义,对我们出行的道路进行了封堵,让我们企业苦不堪言。”

  图:封路、断电现场一角。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长芦汉沽盐场的非法挖土行为,造成国家规划道路路基也受到破坏,道路无法通行,当地广大群众怨声载道,影响恶劣,极大地影响了政府整体规划。我公司势单力薄,多次申诉无门,还遭到二人的报复,蒙受巨大损失,从2013年至今,项目延滞无法开工,原计划的利国利民项目成为泡影。”

  四方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田友无奈上访至相关政府部门,2014年9月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责令汉沽盐场停止取土行为(见上图)。
  在四方物流公司多次要求复工的情况下,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给长芦汉沽盐场发商请函,商请恢复四方物流公司施工现场供电,但盐场置若罔闻,一意孤行。

  3月9日下午2点30分左右,记者一行四人来到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见上图),记者表明来意:“长芦汉沽盐场在没有取土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取土挖土怎么处理?”该工作人员请示相关领导后,称让企业(指四方物流公司)找信访部门沟通,新闻媒体不需要了解。记者问:既然长芦汉沽盐场是违法取土为何不处罚?该工作人员闭而不答,记者无奈离开。
  当天下午4点左右,记者驱车奔赴长芦汉沽盐场。长芦汉沽盐场宣传部刘副部长得知记者前来采访,一直抱怨记者在来之前也没有提前打电话联系沟通,在刘副部长的联系下,约20分钟左右,长芦汉沽盐场办公室杜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

    图: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杜主任(右)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四方物流公司与政府签有项目用地手续,你们盐场为什么要在人家公司项目用地上取土卖土呢?
  杜主任:土地所有权是我们的,我们正常生产经营,四方物流公司没有实际所有权,他们(与政府签合同)去找政府去!
  记者:你们盐场挖土卖土有没有取土许可证?能了解下吗?
  杜主任:我们有啊,没有怎么能挖呢?
  记者:既然有,拿出来让我们看看吧。
  杜主任避而不答,只是说:你们可以找政府了解。如果说我们违法了,他们可以起诉我们,政府叫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
  记者:(四方物流公司)这个路是谁封的?
  杜主任:这个道路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不清楚谁封的!
  记者:(四方物流公司)这个电是谁掐断的呀?
  杜主任略考虑下说:政府(指滨海新区政府)让我们供(电),我们就供(电),政府让我们不供(电),我们就不供(电),我们听政府的!
  直到离开,记者也没有见到长芦汉沽盐场相关部门出示任何取土挖土的手续。

  资料记载(见上图),2014年7月30日滨海新区规划和资源局第二分局信访答复意见,已责令汉沽盐场停止非法取土行为,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取土许可证》。但让人不理解的是,该答复意见竟然是对汉沽盐场非法取土行为不予处罚,理由是:“鉴于对汉沽盐场因生产需要,需进行清淤,不能恢复原状,且滨海旅游区土地整理属重点工程,其土地整理仍需汉沽盐场结合生产清淤提供部分土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汉沽盐场取土行为不予处罚。”汉沽盐场因生产需要,给旅游区提供土源,难道就需要非法挖土侵占人家企业的项目用地?而且还美其名曰: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不予处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违法却不处罚,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那么四方物流公司企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究竟由谁来保护呢?
  最后,四方物流公司李总气愤地说:“长芦汉沽盐场作为央企,根子硬背景深,非法取土挖了我们公司的项目用地后,给我们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根本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还嚣张地狂言,让我们随便告。我们是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我们只有盼政府为我们作主,为我们企业保驾护航,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说法!”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文件,强调新官不能不理旧账,需用问责强化。我们相信天津市滨海新区党委政府及作为国企的长芦汉沽盐场的主管领导们,一定能拿出更大的□□智慧,妥善处理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一定会处理好旧账的,对此我们充满期望!
  相关链接:《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未经许可在非耕地上取土经营的,或者超出许可的范围和深度取土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按照非法取土每立方米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贴转载于华夏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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