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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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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74156 等级 ★ 楼主 发表于 2015/9/14 14:36:17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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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学工程学会文件 光工学字〔2015〕10号 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我国光学工程学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激发博士研究生在光学工程领域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积极性,实现光学工程学科跨越式发展。根据《全国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决定开展首届全国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加评选的论文范围是:2014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光学工程博士学 位的论文。 2、为了对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有考核期,原则上要求博士毕业满1年后才可以参评,即2014年6月底前毕业的博士。在2013年6月底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如确属优秀,经校外三位同行博士生导师(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有优先推荐权)推荐,也可以参评。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1.限额评选。本次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提名奖5篇。获奖论文分为“基 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或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技术问题开展研究。 2.论文推荐。 (1)由符合评选范围的各单位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每个单位推荐博士论文不超过2篇。推荐办法各单位自行掌握。 (2)每位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可联名其他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一篇参评论文。 (3)各单位或专家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 “应用基础研究类”。 3.专家评议。由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专家委员会组成优博专家评议组,按照评议 意见表(附件5)进行通讯评议。 4.评审批准及公布。根据专家通讯评议结果,由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优博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若干院士、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在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官网公布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报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最终由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长批准公布。 三、材料提交 1.各单位组织推荐申报论文,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向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优博 评选工作办公室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下列六种: (1)推荐表(附件2) (2)作者简况表(附件3) (3)博士学位论文全文(须是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 (4)科研成果清单和发表论著清单(攻读博士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科技奖、论文和专著) (5)校外同行专家推荐表(附件4) (6)博士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5000字左右) 单位推荐表中“保密委员会公章”和“单位公章”处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公章, 否则提交材料不能参加评审。 2.专家评议组审查后,评审办公室会通知进入复审的论文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 四、评审费用 1.每篇推荐参加评审的博士论文收取评审费1000元。请推荐单位在提交材料一 个月内将评审费汇到学会账户。评审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初评和复评的评审费、获奖论文奖励、组织评审等会务支出等。 五、表彰奖励 1.给获奖论文作者颁发“光学工程学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奖证书”,并给 予每位论文作者10000元奖励。获提名奖的论文作者每人奖励5000元。 2.在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网站、会刊等有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论文名单、获奖者和导 师有关信息。 3.在2016年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年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部分获奖论 文将在大会上做宣讲。 六、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底,发评选通知。 2. 2015年9月30日前,各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 3. 2015年10-12月底,专家评议组通讯评议。 4. 2016年2月底前,提交参加复审的论文纸质版材料。 5. 2016年3月底前,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优博专家委员会组织复评,并公示评审结果。 6. 2016年4月中下旬,批准,公布评选结果。 7. 2016年5月,在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年会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 七、 联系方式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优博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张姝,刘俊杰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楼中国光学工程学会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 201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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